2022年度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06  10:56访问次数:字体:[ ]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2022年度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一、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基本情况

(一)土地资源

根据全市2021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2022年国土变更成果尚待自然资源部审批),余姚市耕地面积为41.18万亩,园地面积17.23万亩,林地面积为84.81万亩,草地面积2.08万亩,湿地面积0.39万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40.26万亩,交通运输用地面积6.95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23.0万亩。

(二)矿产资源

全市矿产资源已查明16个矿种、32处矿产地,以建筑用石料、矿泉水、地热为主。目前全市有10宗建筑用石料采矿权,梁弄、大岚两镇分布有矿泉水资源(日涌水量分别为410和60立方米/日),陆埠镇南雷村一带有地热资源(控制可开采量和设计生产量分别为422和350立方米/日)。

(三)森林资源

根据余姚市2022年林草湿资源监测成果报告,全市林地面积85.28万亩,森林面积86.88万亩,森林覆盖率40.04%,活立木蓄积3391628立方米,林木蓄积量年增长率5%以上。全市现有生态公益林56.78万亩(不包括宁波市林场),其中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公益林面积分别是2.37万亩、26.7万亩、23.57万亩和4.14万亩。

(四)湿地和草地资源

按《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口径统计,我市2022年湿地总面积为0.4万亩,沿海滩涂和内陆滩涂分别占95%、5%。按《湿地公约》口径统计,我市2022年湿地总面积为23万亩,河流水面占比最大,为55.74%,坑塘水面、水库水面分别占17.65%和13.17%。我市有重要湿地4处(杭州湾河口海岸余姚段湿地、浙东运河余姚段湿地、牟山湖湿地和四明湖湿地),省级湿地公园1个(四明湖省级湿地公园)。余姚市2022年草地总面积为1472.36公顷,占余姚市国土总面积的1.02%。

(五)自然保护地资源

全市自然保护地4个,总面积14.16万亩,占全市陆域国土总面积的6.53%。其中,四明山国家森林公园4.74万亩(余姚境内),东岗山省级森林公园4.17万亩,四明湖省级湿地公园2.12万亩,四明山省级地质公园3.13万亩,

(六)海洋资源

按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22年底余姚市海域总面积19642公顷(含余慈争议区),其中已确权海域面积537.1014公顷。全市大陆岸线总长23千米,无自然岸线。

二、上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基础管理总体情况

2022年度,我市积极履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职责,全力做好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基础管理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优化了国土空间开发和布局;实施了全民所有土地、森林、草原、湿地、矿产和海洋等6类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完成了基准地价和城镇标定地价研究编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新一轮城乡基准地价体系成果;还完成了东岗山森林公园和慈江、四塘横江、七塘横江等项目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提供了试点经验。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与成效

(一)着力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一是持续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历时三年,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成果在宁波大市内第一个通过省级审查,并于2022年9月30日,获得自然资源部批复。二是不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围绕“余山姚水,阳明心城”打造,开展首次总体城市设计,深化中心城区分区规划研究以及城市重大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研究编制,并编制完成老西门区块实施性城市设计,开展了龙泉山片区规划研究。三是扎实做好矿产资源规划。2022年底初步完成规划编制,规划落实了1个市级集中开采区(低塘街道黄清堰村)、15处开采规划区块、13处废弃矿区生态修复项目,目标至2025年,全市建筑用石料开采规模化、集约化程度维持高水平状态。

(二)夯实管理基础,摸清资产家底,掌握重要自然资源资产状况。一是做好2021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在耕地保护、土地报批等方面发挥了基础支撑作用。二是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对矿山储量进行动态检测监管,2022年全市实现零越界开采。落实绿色矿山建设刚性要求,2022年全市建成绿色矿山5个,建成率100%。三是推进海洋资源的保护治理。积极开展围填海现状调查、生态评估、海洋生态修复等工作,妥善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调整《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保留3653亩发展空间。开展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和海岸线调查,年度完成巡查25次。四是加强森林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全面建立和推行林长制,在宁波大市出台首个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完成新增国土绿化面积4028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28456亩,超额完成省市下达任务。强化森林资源管护,建设管护好56.8万亩生态公益林,划定补充林地5782.76亩,办结林地征占用项目38宗1553亩。成功创建省“一村万树”示范村3个、省级生态文化基地1个、省级森林氧吧1个。2022年度我市被评为省湿地保护修复工作突出集体、省林业科技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省关注森林活动15周年成绩突出集体。

(三)多措并举,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围绕用地需求,加大自然资源有效供应。一是加大供地力度。2022年共供应国有建设用地161宗4519亩,公开出让土地47宗1880亩,实现土地供应收入91.16亿元。二是推动存量盘活。分类分级管理工业用地二级市场,深入开展土地资源利用百日攻坚行动,消化“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5314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204亩,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1659亩。三是注重提升用地效益。实现“标准地”出让25宗925亩,“土地超市”上线交易48宗349亩交易金额5.2亿元,既有工业用地上改(扩)建增加建筑面积103万平方米,有效扶持了实体经济发展。四是精准配置工业用地。2022年全市工矿仓储用地供应总量(887亩)的71%重点保障了中意生态园、余姚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重大产业平台用地项目。五是加大土地储备统筹。统一出让管理,改革土地出让收入征缴分配体制,加大储备地块盘活力度,2022年共供应储备土地47宗1880亩,截至2022年底,我市已收储尚未供应的储备土地7500亩。六是做好用海保障工作。根据中意生态园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积极保障陶家路泵站、海塘安澜工程和中心调蓄光伏等项目用海,服务有效投资。

(四)坚持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统筹自然资源保护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一是严格耕地保护。推行“田长制”,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田长组织体系,贯通应用“耕地智保”应用场景,出台余姚市违法违规用地管控工作机制,我市耕地保护闭环管理新格局基本形成。完善出台《余姚市耕地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耕地保护补偿金差异化分配。二是实施土地整治。2022年,河姆渡全域项目被评为浙江省土地利用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梁弄镇全域项目被省自然资源厅评为“省级精品工程”,同时积极推动千万亩永久基本农田连片整治,2022年立项5个项目,总面积22469亩,整治后连片耕地面积可达13245亩。三是推进海洋生态修复。主要开展了滨海生态廊道工程防护林建设、中意生态园区水系绿地绿化、潮间带底栖生物增殖、滩面垃圾清理等围填海历史遗留区域生态修复工作,累计完成投资4054万元。

(五)纵深推进自然资源领域重点改革。一是大力推进“不动产智治”改革,推行了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网办”、新建商品房和小微企业园“交房即办证”、不动产“带抵转”组合登记新模式。二是深入攻坚“多规合一”改革,五类信息整合简化、统一制式表单报审方便了建设单位快速报件,“三事项三方案合并受理”办法提高了临时用地审批效率,三维辅助决策系统辅助校核提高了项目建设抽查质效。三是全面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完成东岗山森林公园、慈江、四塘横江、七塘横江自然资源确权认定,有效构建“1+X”的自然资源地籍调查体系。四是建立起全新的林权权籍调查模式,在宁波大市内首次借助三维实景技术用于林场确权发证工作,有效解决了林地权籍调查指界难的问题。

(六)完善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推进法治建设,严格执法督查,维护管理秩序。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成立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重视法治宣传,印发《余姚市自然资源规划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做好信访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做到及时立案、依法查处。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做好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务实创新,积极作为,不断提高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水平,为服务余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