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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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9月27日通过了《余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姚滨彬等请求辞去余姚市第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成员,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的,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职务相应终止,由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之规定,姚滨彬已辞去余姚市第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其常委会委员的职务相应终止,并报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余姚市人大常委会 2023年9月2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