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余姚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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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主任会议研究,定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3月25日(星期五)上午8:30开始,预定会期一天;地点在市人大机关三楼常委会会议室。 二、建议议题: 1.听取和审议关于2021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审议余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化乡村法官乡村检察官制度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决定(草案); 3.听取和审议各街道人大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关决议; 4.审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草案); 5.审议决定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6.专题学习; 7.其他事项。 三、参会人员: 1.第一阶段(上午8:30开始):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及办公室、市监察委员会、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和各街道工委副主任列席会议。邀请市政协、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列席会议。 2.第二阶段(下午1:45开始):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和各街道工委副主任,各乡镇人大主席。 四、其他事项: 1.请相关单位将会议材料一式15份,于3月17日下班前送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104室,并将会议文件电子文档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张超(浙政钉或工作联系单,如含有表格、盖章、图片内容须发原文件和pdf文件)。 2.请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法定列席人员随带电子阅览器参加会议,并确保电量充足。其余未配发电子阅览器的列席人员将在会场内发放,会后统一回收。向会议作报告者请自备相关纸质会议文件。 3.请参会人员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参会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确需请假请提交书面请假报告并经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同意。请参会人员着装庄重得体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席台上就座领导不戴口罩),提前10分钟入场就座,遵守会场纪律。 4.请市级新闻单位派员做好会议的报道工作。 会议联系人:张超(手机号虚拟号:659728) 余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