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余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2-16  08:56访问次数:字体:[ ]

各位代表:

我受余姚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是余姚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五年,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余姚生动实践、人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五年。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余姚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共召开常委会会议36次,主任会议75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52项,开展专项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32次,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47人次,圆满完成了本届人大常委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为余姚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强化政治统领,着力保障党委决策部署落实

五年来,常委会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持续加强理论武装。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列为“第一议题”,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建立健全常委会读书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周二夜学”等制度。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给横坎头村全体党员重要回信精神等主题,组织学习研讨130余次,常委会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充分发挥人大理论研究会作用,不断加强新时代人大理论研究,《王阳明思想对浙江科学立法工作启示》《专题询问热背后的冷思考》等一批理论文章在省、宁波市人大系统各项评选中获奖。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就行权履职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按照市委决定和指示办理,确保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任免常委会工作人员139人次、政府组成人员95人次、监委会成员24人次、审判和检察人员189人次,确保市委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每年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人大工作,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关于高质量高水平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围绕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履职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等方面提出15项重要举措,市委主要领导先后32次对常委会工作作出批示,为做好我市人大工作提供了重要政治保障。

全面落实市委部署。聚焦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和共同富裕先行地等重大部署,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先后围绕财政预决算、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等作出决议决定41项;深化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票决确定市级民生实事项目40项,票选产生街道民生实事项目108项,推动民生实事项目更好体现群众意愿。聚焦疫情防控、防汛抗台和文明创建等急难险重任务,第一时间向全市各级代表发出倡议,组织开展“打赢两战促发展”“文明创建·代表一起来”等主题活动,广大代表牢记使命、立足本职,在大战大考中主动亮身份、当先锋、作表率,以实际行动诠释“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责任和情怀。聚焦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常委会领导带队深入一线开展走访服务600余次,梳理汇总建议200余条,关于疫情期间农业复工复产等建议获宁波市委、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批示。

二、紧扣中心大局,着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年来,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发展中的重点难点,依法行权履职,积极担当作为,全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助力提升发展动能。重视规划、计划在推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每年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跟踪监督“十三五”规划实施和“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批准调整2000万元及以上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促进我市经济行稳致远。关注疫情冲击下的地方经济运行,及时审议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运行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减税降费、保市场、稳就业等意见建议,推动政府落实减税降费53.3亿元。立足提升经济发展质量,联动开展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持续关注低效闲置工业土地利用情况,对数字经济、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中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等开展监督,力促政府加强要素保障,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提升产业集约化发展水平。着眼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开展《宁波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执法检查,视察智能制造产业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建设,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商环境改善、创新人才培育等工作进行监督,支持政府发挥改革突破和先导作用,不断增强区域经济发展竞争力。

致力强化财政质效。加强对预算编制和执行、财政决算的审查,建成投用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创新部门预算人代会审查机制,对经信、民政、发改等10个部门预算开展重点审查。建立财政绩效评价监督机制,推动政府出台《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完成招商引资、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等20个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支持依法开展审计监督,每年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促进政府整改问题467个,收回和调整资金6.63亿元。听取政府全口径债务和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及时审查批准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债券预算方案,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全力助推乡村振兴。着眼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高度关注农村联网公路建设、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山区教育资源布局等工作,助推城乡融合发展。着眼农业产业兴旺,先后三次听取和审议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相关情况报告,开展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执法检查,监督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推动政府完善产业规划体系、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保险条款内容,促进农业提质增效。着眼农村美丽宜居,听取和审议全域旅游、美丽乡村建设情况报告,监督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运维、农村环境整治等工作,推进农村环境改善。着眼农村发展活力,持续监督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合联“三位一体”改革、农村承包土地和农房确权工作,增强农村发展后劲。

三、坚持人民至上,着力促进民生福祉改善

五年来,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

强化社会事业监督。围绕“学有优教”,听取和审议义务教育资源布局情况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工作报告,专题询问职业教育工作,对学前教育“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促进“全学段”教育质量提升。围绕“病有良医”,持续开展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监督,听取医共体建设、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情况,对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和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开展调研,推动市第三人民医院迁建等一批医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优质医疗服务供给。围绕“老有颐养”,听取和审议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报告,组织代表视察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推动政府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围绕“民呼我应”,督促政府办好民生实事项目,专项视察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询问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专项监督油烟扰民、僵尸车治理、“农村路名亮显”、中高层小区二次供水等民生“关键小事”30余件次,依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强化生态环境监督。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点监督内容,每年听取和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实现市镇两级生态环境报告制度全覆盖。依法批准《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8年-2025年)》,支持我市积极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加强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先后对土壤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海洋环境保护等11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统筹运用多种手段,持续开展五水共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拆违治乱、一般工业固废分类管理等重点工作的监督,跟踪监督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强化品质之城监督。紧盯城乡规划关键环节,听取和审议年度城乡规划实施情况报告,全程跟踪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跟踪监督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规划落实情况,不断强化规划编制的精准性和执行的约束力。紧盯城市有机更新难题,持续跟踪监督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关注房地产市场发展,助推城市面貌不断改善。紧盯基础设施建设短板,视察交通重大工程,督促余梁线北延、四明西路西延等“断头路”打通,专题询问城区防洪排涝工作,持续监督城区雨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推动滨江水环绿道、姚江公园投入使用,促进城市功能不断完善。紧盯城市管理突出问题,开展“生态品质之城”专题询问,加大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垃圾分类、中心城区一体化保洁等工作的监督力度,推进城市管理效能提升。

四、加强法治保障,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年来,常委会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全面依法治市目标,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促进善治,推动营造更加公正有序的法治环境。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每年听取和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实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败议情况定期通报制度,持续关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较2017年提升51个百分点,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纵深推进。对公安、市场监管等12项政府专项工作开展评议,进一步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行使。督促政府认真落实“七五”普法决议,作出《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对78件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做好立法调研和立法后评估工作,阳明街道立法点被评为宁波市人大优秀立法工作联系点。

切实维护公正司法。持续关注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推动构建公正高效权威司法体系。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报告,作出《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决定》,促进更好发挥法律监督机关作用。监督市法院执行工作和家事审判工作,推动审判执行质效不断提升。审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恶意逃废债工作,助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深化司法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接收公检法司报送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148项。

努力促进社会和谐。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督促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协同化解社会矛盾。五年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78件(次),办结率100%。专项监督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社会组织、民族宗教、社区治理、就业服务等工作,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注退役军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台胞侨胞等特定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做好荣誉市民和爱乡楷模的服务和授予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发挥主体作用,着力提升代表履职效能

五年来,常委会始终坚持代表主体地位,不断优化代表履职机制,拓展代表履职渠道,加强代表履职保障,推动代表工作更接地气、代表履职更具活力、代表建议更贴民心。

不断深化“两个联系”。深化常委会同代表联系。建立常委会领导与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制度,面对面听取代表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参与部门评议、专题询问、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常委会工作,不断扩大代表对人大工作的参与度。加强代表同群众联系。深入开展“代表活动月”“走访选民周”等主题活动。打造45个标准化代表联络站,优化联络站工作流程,规范代表接待活动,本届来,全市5904人次代表走进联络站,接待群众2.4万人次,收集意见建议6254件,协调解决矛盾问题6189个。创新开展基层治理“代表一起来”工作,构建以“报、议、督、评”为关键节点的工作闭环,为代表量身打造即时反映社情民意、参与社会治理的数字化履职平台,近两年来,全市各级代表报送意见建议463件,促进解决问题417件。

提升建议督办实效。围绕“内容高质量”,组织代表会前深入调研、视察,引导代表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提出建议,加强建议会前“合议”,建议提出质量不断提升。围绕“办理高质量”,坚持实行市政府领导领办、常委会领导督办重点建议制度,建立市府办主办综合性建议机制,持续开展建议办理工作绩效评估,落实“不满意件”二次交办、跟踪督办和销号机制,对24件重点督办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本届来,代表提出的1084件建议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代表,建议办理落实率较2017年上升9.9个百分点,建议办理满意率达99.5%。

有力保障代表履职。出台《代表履职监督与服务办法(试行)》,完善代表履职活动经费保障机制,夯实代表履职制度基础。组织900余人次代表参加履职培训,不断提升代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邀请90批次共4000余人次代表参加市政府重要情况通报会、“电视问政”“代表进两院、进部门”等活动,拓展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落实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实行代表履职“一代表一档案”动态管理。深化代表履职评优激励机制,组织52名宁波市人大代表向常委会述职、全体市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评选代表优秀建议、代表活动积极分子、代表活动先进小组和模范代表,代表履职责任感和荣誉感不断增强。

扎实做好换届选举。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精心组织开展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泗门镇在省内率先完成市、乡镇两级代表同步选举,为全省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实践样板。加强对疫情防控背景下代表换届选举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切实把牢换届选举组织关、程序关、纪律关,保证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全市共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市、乡镇两级人大代表1308名,代表素质进一步提升,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市人大建设在换届选举中得到进一步加强。

五年来,常委会主动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新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持之以恒抓好基础建设,履职水平得到新提升。作出关于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的决定,扎实做好人大党建工作,规范开展“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文明机关、清廉机关建设纵深推进。修订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重大事项讨论决定等工作制度19项,常委会履职规范得到提升。设立监察和司法、财经、社会建设三个专门委员会,增设社会建设工委和人大理论研究室,常委会组织建设不断加强。21个乡镇(街道)挂牌成立人大办公室,实现街道居民议事会全覆盖,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效能持续提高。持之以恒抓好创新发展,开拓奋进取得新进展。创新民生实事工程、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重点督办建议“回头看”监督机制,2000万元及以上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督模式在全省人大系统推广。基层治理“代表一起来”、“两院”代表联络工作室、代表建议办理“4321”工作法三项创新实践获宁波人大工作创新奖。数字化改革稳步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全景监督地图和“代表一起来”特色应用场景列入省、宁波市人大试点。持之以恒抓好人大宣传,制度自信实现新增强。办好人大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编发《余姚人大信息》88期,刊发各类宣传信息稿件1530余篇,先后5次获宁波人大新闻奖。开展代表履职风采、代表联络站工作等主题宣传,制作“不忘初心、履职为民”“联络站的故事”“代表说党史”系列短视频,在学习强国、浙江人大公众号等平台播出,人大宣传阵地进一步巩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各位代表,五年的工作实践和探索,使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

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人大行权履职的根本保证。五年来,常委会在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切实将党委决策部署转化为人大履职的方向和重点,推动党委有号召、人大有行动成为高度自觉。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人大工作才能拥有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履职才能更有方向、更有底气。

必须坚持围绕中心,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大工作的鲜明主题。五年来,常委会始终坚持主动融入“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等事关全市发展大局的中心工作,全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改善。实践证明,只有服务中心大局,才能增强人大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权威性,才能取得党和人民满意的效果。

必须坚持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依法履职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五年来,常委会始终坚持依法行权履职,力求作出的每一项决议决定、提出的每一条意见建议都符合法律的原则和精神。实践证明,只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人大工作,才能充分体现人大工作的职能和特点,才能在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上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必须坚持突出代表主体地位,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大工作主体在代表、根基在人民。五年来,常委会始终强化代表履职服务,引导代表为促进余姚经济社会发展“鼓与呼”,为办好民生实事“推与助”。实践证明,只有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着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才能使人大工作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贴近民生,才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必须坚持守正创新,不断增强人大发展动力。创新是人大工作发展的不竭动力。五年来,常委会积极探索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的有效机制,指导乡镇(街道)人大打造特色品牌,形成了一批具有余姚特色的可复制的好经验好做法。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不断创新,才能实现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才能更好地保持人大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各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的结果,也是市政协、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对照新时代人大工作的使命,对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常委会工作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如: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服务代表履职、密切联系群众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人大的指导联系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常委会的履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等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各位代表,市第十六次党代会科学谋划了余姚未来五年发展蓝图,围绕建设现代化美好活力“最名邑”的宏伟目标,建议新一届常委会: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中心工作、聚情民生关切、聚力依法履职、聚合代表力量,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余姚建设现代化美好活力“最名邑”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建设“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旗帜鲜明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力保障中央、省委、宁波市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

——建设“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坚持把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为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重要途径,进一步规范事项提请、调研论证、讨论决定、贯彻执行、跟踪监督的程序,推动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完善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街道居民议事会等制度,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

——建设“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乡村全面振兴、生态环境保护、民生福祉改善和治理能力提升,以“盯住法”“把牢图”“管好钱”为重点,持之以恒开展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持续加强人大组织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切实履行各项法定职权。

——建设“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深化代表联络站、“代表一起来”“代表进两院、进部门”等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建设。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效,引导代表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保障人民权利,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医疗、健康、养老、交通等重点难点问题。

2022年是新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开局之年,为确保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开好局、起好步,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更高站位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自觉将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维护市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不折不扣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持续强化常委会党组建设,确保人大各项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开展。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积极协助市委做好对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的专项督查,不断加强和改进我市人大工作。

二、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以更大力度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法对计划、规划、财政预决算、政府性债务开展监督,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力度,听取和审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城乡规划实施情况报告,关注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和消费性服务业发展,助力营商环境建设。围绕乡村全面振兴,持续关注防洪排涝体系建设,对姚江流域堤防和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开展监督,关注粮食生产和杨梅、榨菜、茶叶等传统农业产业提升工作,跟踪监督美丽乡村建设、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承包土地确权和农房确权登记发证等工作,让乡村发展各项成果更好普惠于民。围绕民生福祉改善,坚持生态环境报告制度,助力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无废城市”,持续监督姚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和工业固废处置工作,关注市域交通“内畅外通”、历史文化保护和利用、教育医疗资源优化布局、食品安全、残疾人事业等工作,专题询问社会保障“微民生”工作,调研城市地下管网运维情况,助推“一扫七治”环境整治。围绕法治余姚建设,对法治政府建设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回头看”,专题调研乡村法官、乡村检察官诉源治理工作并适时作出决定,监督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开展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执法检查,促进营造更优法治环境。

三、深化拓展代表工作,以更实举措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着眼代表提出建议、审议报告、依法监督等履职重点,扎实开展新一届代表履职培训,推动代表履职能力和履职质量双提升。高质量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坚持邀请代表参与常委会重点工作和“一府一委两院”组织的有关活动,提升代表“进两院、进部门”“代表活动月”等工作质效,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持续推进人大代表走访服务选民活动,充分发挥代表联络站、“代表一起来”、居民议事会等平台作用,积极推广“代表通”数字化场景应用,推动代表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构建建议提出、办理、反馈、评价、公开的完整闭环,推动代表建议办理从“过程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

四、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以更好作风展现人大担当作为。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驰而不息推进常委会及机关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廉政建设,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崇尚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纵深推进人大数字化改革,迭代升级重大投资项目全景式监督地图等数字化平台,以数字化改革撬动人大工作流程再造、机制重塑、效能倍增。持续推动作风转变,进一步改进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方式方法,加强人大制度宣传研究,更好发挥人大理论研究会作用,注重调研成果转化。加强市镇两级人大工作协同,不断完善工作联动机制,全面凝聚人大工作合力。

各位代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使命呼唤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余姚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勇于担当、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新的赶考路上交出人大工作高分答卷,为推动余姚建设现代化美好活力“最名邑”而不懈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