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余姚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通知 | |||
| |||
经主任会议研究,定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12月20日(星期一)上午8:45开始,预定会期一天;地点在市人大机关三楼常委会会议室。 二、建议议题: 1.听取和初审市政府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听取和初审市政府关于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3.听取和初审市政府关于2021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2年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余姚市2000万元及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工程计划完成情况及2022年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余姚市2000万元及以上国企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及2022年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召开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的说明,并作出相关决定; 6.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和各项名单草案的议案; 7.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8.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余姚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9.初审市政府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市交通局、市文广旅游体育局2个部门2022年预算编制情况,6个街道和中意宁波生态园、经济开发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预算安排情况的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计划、预算报告(草案)的审查报告; 10.审议决定有关人事任免和辞职事项。 11.其他事项。 三、参会人员:请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请市政府及办公室、市监察委员会、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人,市财政局、市发改局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邀请市政协、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列席会议。 四、其他事项: 1.请相关单位将会议材料一式15份,于12月13日下班前送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104室,并将会议文件电子文档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张超(浙政钉或工作联系单,如含有表格、盖章、图片内容须发原文件和pdf文件)。 2.请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法定列席人员随带电子阅览器参加会议,并确保电量充足。其余未配发电子阅览器的列席人员将在会场内发放,会后统一回收。向会议作报告者请自备相关纸质会议文件。 3.参会人员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14天内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相关人员接触史的,请提前告知。参会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确需请假请提交书面请假报告并经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同意。请参会人员着装庄重得体并佩戴口罩(主席台上就座领导不戴口罩),提前10分钟入场就座,遵守会场纪律。 4.请市级新闻单位派员做好会议的报道工作。 会议联系人:张超(手机号:13566099977,虚拟号:659728) 余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