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免苗建平等职务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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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2021年11月29日余姚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任命苗建平为余姚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丁金琴为余姚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免去其余姚市人民法院丈亭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杜健为余姚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免去其余姚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任命夏新波为余姚市人民法院泗门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余姚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王澈为余姚市人民法院陆埠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余姚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邝亚辉为余姚市人民法院丈亭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刘云潇为余姚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任命陈乐锋为余姚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唐萍为余姚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张鲁平为余姚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罗洋增为余姚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韩韬为余姚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蔡君良为余姚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洪菊为余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康晓珍为余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梁延敏为余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徐鸿星的余姚市人民法院泗门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徐洪的余姚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宋方平的余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陈海霞的余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余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2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