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20-10-16  15:25访问次数:字体:[ ]

 

2020年9月27日,余姚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小微企业园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全域旅游建设发展情况的报告。根据会议审议情况,并经主任会议讨论后,形成如下审议意见。

一、关于小微企业园建设工作情况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小微园区建设,起步较早、推进有力,并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政策体系,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从目标定位看,还存在园区特色不突出、产业优势不明显、运维管理有待加强等问题,建议市政府要继续按照“科学规划、集约用地、特色明显、功能配套、管理规范”的工作思路,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进一步强化规划定位。要谋深谋透小微企业园的规划定位,根据各乡镇(街道)产业特色,结合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因地制宜地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一方面要在整治“低小散污差”企业的同时,积极引导相关潜力型成长企业进园区集约发展,解决“脏乱差”发展环境,提高资源集约利用。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块状经济优势,突出产业集聚导向,打造主导产业引领、产业链配置完整、服务功能完善的小微企业园。

(二)要进一步强化多元开发模式。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民营资本在我市小微企业园建设运营方面作用,积极探索以政府主导开发、工业地产开发为主,龙头企业开发、企业联合开发和镇村共同开发等多元化开发模式,不断丰富小微企业园开发建设内涵。

(三)要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按照“工业立市”导向,将小微企业园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加快排摸盘活闲置资产,多渠道多途径保障小微企业园的土地供应。严格落实已出台的小微企业税费减免、财政补助等扶持政策,加快政策兑现速度,放大政策效应。加大金融服务创新力度,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为小微企业园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四)要进一步强化园区管理。严把企业入园关口,坚持小微企业园姓“工”不姓“房”原则,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园开发主体和小微企业准入条件和管理办法,在解决我市小微企业发展瓶颈的同时,着力引导创新型、科技型、成长型、产业链配套企业入园集聚发展。要进一步创新小微企业园管理模式,拓宽管理途径,加快园区数字化赋能,利用公共服务智能平台,开展一站式代办服务,引导各类优质服务资源入园,为企业提供社区化服务,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提供良好生产生活场所,使小微企业园真正成为全市小微企业壮大成长的“孵化器”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蓄水池”。

二、关于全域旅游建设发展情况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对全域旅游工作高度重视,围绕“打造国内知名的长三角生态文化休闲旅游目的地”这一目标,建立了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全域旅游领导小组,编制了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在工作力度、要素配套、品质提升等方面尚存不足,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统筹协调,凝聚全域旅游工作合力。一要做好旅游规划与市域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交通、环保、水利等规划的多规合一,强化规划刚性执行。二要进一步理顺旅游行政管理与旅游建设平台的关系,提升四明山旅游发展统筹能力,夯实旅游乡镇工作基础,建立起“统一领导、综合协调、部门联动、顺畅高效”的运行机制。三要加大资源整合力度,结合村庄整治、水利交通设施建设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工作,按照“全域美丽”要求,统筹解决旅游发展中的土地、资金等要素瓶颈。四要创新全域旅游发展思路,发挥全社会发展旅游的积极性,挖潜乡村旅游资源,共建共享,形成全域旅游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融合发展,抓好全域旅游重点工作。做好“旅游+”文章,打造多点串联、多业共生、管理精细的大旅游格局。突出我市河姆渡遗址群、先贤名人文化、四明山片区的红色文化和休闲度假等金名片,借古运河文化推动涵盖河姆渡、田螺山、井头山遗址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申报建设。进一步挖掘和提炼我市独特的历史文化精髓,在旅游项目开发中做好传承发展文章。

(三)优化服务,推动全域旅游提质增效。提升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完善景区景点标志标识和停车场、公共厕所等基础设施,贯通景区内外旅游公共交通,提高旅游接待集散能力。加快智慧旅游建设步伐,从方便游客旅游、住宿、购物的需求出发,建立便捷实用的智慧旅游服务平台。引进和培养文化旅游复合型人才,加强与旅游大平台的对接,做好营销推广,讲好余姚的旅游故事。

 

余姚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