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布全国首部省级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领域地方法规
发布日期:2019-05-31  16:35访问次数:字体:[ ]

201 9 年 3 月 29 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 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 》,将于 5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部省级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领域地方法规。

该《条例》 共 5 章 47 条,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适用范围、职责分工、组织和实施、交流和培养、扶持和保障、指导和监督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该《条例》的制定,体现了以下三方面特点:一是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最新精神,将今年1月份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国家和省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特别是推进校企合作的新政策、新举措写入法规。二是遵循职教规律,深化办学体制和育人机制改革:明确责任规则,厘清学校和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权利义务;强化利益保障,统筹兼顾校企合作中各相关主体的诉求和权益;优化政府扶持,补充和细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激励扶持措施,努力调动学校和企业两个方一面的积极性,发挥双主体作用。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实践中校企合作开展遇到的突出问题,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借鉴吸收外省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加以规苑.和解决。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腊生在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中表示,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教科文卫委提出,现实中,校企合作有在学校一头热、企业不积极的现象。要实现产教深度融合,必须打破当前企业和学校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两张皮”现象,特别是要合理准确地一界定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职责义务,通过明确权责边界、优化合作形式、强化扶持保障,来增强企业的责任感和获得感,从而激发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另外,职业学校要遵循职业教育规律,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校企合作,培养适应企业需求和市场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要通过一定的激励措施,推动学校加强校企深度合作,促进产教融合。


(来源:荔枝网、现代快报江苏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