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正式施行
发布日期:2019-05-31  17:01访问次数:字体:[ ]

3月1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决定》正式施行。

修正后的新《规定》吸收了上海近年来在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及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方面的实践经验,结合国家审批制度和本市房屋管理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对住宅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市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例如,进一步理顺居(村)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二者关系,新增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制度,一步规范公共收益的用途和使用程序等。

修正后的新《规定》承担着转变行业管理方式、创新建立管理制度体系、优化市场环境的历史使命,对上海现有物业管理思路和方式的重大改变,将对今后的物业管理工作产生重要影响。上海将以新《规定》实施为契机,建设业主依法守约、主动参与,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依法履约、诚信经营的住宅物业管理新局面,进一步推动形成“党委牵头、政府监管、市场服务、社会参与、居民自治、法治保障”六位一体、良性互动的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格局。


(来源: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