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三项措施扎实推进未检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
发布日期:2019-05-12  16:18访问次数:字体:[ ]

  余姚市检察院早在2008年就在宁波市率先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并明确了捕诉防一体化的工作原则。去年,该院立足外来未成年人犯罪比例较高的实际,调整未检科受案范围,确立了捕诉监防一体化的工作模式,在推动机构与职能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未检队伍。目前,该院未检科1名检察官入选宁波市未检基础人才库,2名检察官获得国家心理咨询师三级资质。在日前进行的全省未检案件公诉审查报告评比中,该院制作的审查报告被评为浙江省精品审查报告(第四名)、宁波市优秀审查报告。
  一、以理念转变为先导,夯实未检队伍发展根基
  提升未检工作专业化水平,首要前提是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一是转变办案理念。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不以实现惩罚为首要目的,亦不以定罪量刑和定分止争为最终目标,而是注重以案件事实为切入点,探究未成年人问题产生的原因,将必要的干预手段融入办案之中,最终达成改善未成年人心理状况、家庭教养和社会环境,帮助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重回社会的目的。二是改进办案方式。传统刑事检察办案习惯于做“对错题”,构罪即捕、构罪即诉,审查方式亦以书面审查为主。而未检办案更接近做“选择题”,围绕犯罪嫌疑人的帮教和回归展开,穷尽一切手段促使涉罪未成年人回到良性轨道。因此,未检办案坚持捕诉监防一体化,强化亲历性和因人施教,注重联合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教育挽救工作。三是提升团队凝聚力。通过微信群等网络媒介在科室内部传递学习资料及未检工作相关精神,达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在办案的基础上根据每个科员不同的擅长领域进行不同分工,如报表材料、检校共建、法制宣讲等均落实专人,提升效率。新老科员之间自然形成“传帮带”的协作模式,面对一些疑难复杂、社会热点案件全体科员能迅速凝聚,分工协作,互利互补。
  二、以巩固专业知识为基础,加强未检队伍素能建设
  为提升司法办案水平,加快专业化队伍建设,未检办案人员更加注重三方面:一是规范文书制作。未检审查报告,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考察方案等法律文书,由于各项报告的重点均围绕“教育、感化、挽救”,较普通公诉报告在对案件精准定性基础上多了大量案外工作,也对办案人员的细心与耐心提出了更高要求,该院未检部门制定实施了内部文书“三方纠查”机制,确保办案人员在文书制作过程中更为严谨、规范。二是提升理论素养。营造学习常态化氛围,对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上级院的重大意见及部署等,及时组织专题学习;对在实务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典型案例组织定期、不定期的科室研讨会,并邀请各业务部门骨干共同参与;要求未检干警及时了解和掌握学习最新动态和前沿理论,在深入思考的基础上,撰写调研文章,以指导未检工作。三是注重专业化培养。未检是一项综合性业务工作,对办案人员的知识结构、社会阅历、心理素质有更高要求。未检人员需要掌握心理学知识,达到在办案中对未成年嫌疑人、被害人进行早期心理干预的目的;需要通过送法进校、微课评选、精品课件制作等形式,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通过实践锻炼未检办案人员处理群众工作、突发情况、应对舆情的能力。
  三、以落实特殊制度为契机,提升未检队伍司法实效
  未检办案更加注重社会效果,借助于特殊办案制度的落实,将帮教、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融入办案全过程。一是加强沟通,化解矛盾。未检办案人员熟悉未成年人的思想规律,通过社会调查发现涉罪未成年人的问题根源,在办案中适时利用亲情会见,达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治病救人的目的。同时也积极推动刑事和解,为被害人争取利益的同时,给涉罪未成年人一次深刻反省、改过自新的机会,促使其早日回归社会。二是以案释法,主动宣教。注重对未成年人法治观念的培育引导。一方面,以校园为主阵地创新完善学生法治教育长效机制。通过派驻检察工作室、担任法治副校长、设立法治教育基地等方式,健全预防在校学生犯罪,强化遵法守法教育长效机制。另一方面,以信息化与法治教育深度融合为创新载体,注重通过新媒体平台加强交流互动,探索利用海报、公益广告和微电影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治教育。三是善于分析,确保质量。在案件实体审查中,加强对重点环节的审查把关。未检科通过推行年龄先行调查等有效工作机制,严把刑事责任年龄关,防止因犯罪主体年龄审查不细、把关不严造成错案。再如听取辩护人意见,未检办案人员充分保障律师了解案情、监督司法的权利,对辩护人提出的案件定性、证据分析及建议措施进行重点分析,及时作出最佳决断,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形成与律师群体彼此尊重、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减少错案,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