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点线面”结合编织行政执法监督严密网
发布日期:2019-05-12  16:18访问次数:字体:[ ]

   余姚市院作为省院确立的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与政府法制监督协作机制建设试点单位,以提高行政执法监督的质量和效果为目标,建立多项工作机制,“点线面”结合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一是开展短期内专项监督,点上定位打击。市检察院联合市政府法制办出台《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意见》,将一个时期或某个领域行政执法活动中的突出问题或普遍性事项作为监督重点,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针对确定的专项监督主题,明确被监督的主体,通过实地察看、检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查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通过复查、问责追责、回头看等方式确保监督实效。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违规排放污水臭水严重污染水环境等问题,我院与市法制办、市监察局召开联席会议,对市环保局在环境评审中的不严格、不规范问题开展专项监督,促使市环保局出台《余姚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实施细则》,修订10余条规章制度。
  二是加强系统性线索排摸,线上线下整合。案件线索发现与收集是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基础。一方面,余姚市院积极拓展案件线索渠道,加强线索排摸力度。在受理接访信访中“理”出线索,从刑事案件办理“审”出线索,从新闻媒体报道中“读”出线索,从人大、政协转交办件中“挖”出线索。另一方面,建立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应邀参与行政执法专题调查和专项监督活动,积极提供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发挥收集信息线索的主力军作用。迄今,我市从企业、学校、社区、律师等各行业聘任首批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六名,排摸后集中反映了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对油烟噪音扰民问题处理“慢作为”、环境执法部门对个别地方企业污水臭水排放整治效果不理想、相关部门对物业管理监管疏漏等问题。
  三是建立部门间协作机制,面上同频共振。余姚市院与市政府法制办、市法院、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监察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协作机制的工作意见》,对各部门监督任务、职能手段、具体监督办法进行细化,旨在加强协作配合,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如规定以定期召开或临时召集会议的方式互通工作情况,分析研究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疑难复杂问题,实现监督信息互通和工作协助。明确市政府法制办、市检察院和市人民法院需将有关行政执法监督文书、行政审判动态等抄送协作部门,以实现动态互动监督。相关部门发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涉嫌严重行政违法或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的,应分别将线索移送市监察局、市检察院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