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主任会议纪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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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情况 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市针对外来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点不断发展、信教群众快速增长的实际,在完善宗教管理网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管控非法宗教渗透等方面积极工作,特别是民间信仰点的专项治理工作,上下努力,成绩显著。但我市宗教工作中存在的认识模糊、违建突出、产权不清、佛教场所盈利化、和尚职业化、宗教团体和场所创办养老机构合法审批难等问题仍旧存在,建议市政府切实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加大宣传,提高干部群众对宗教问题的正确认识。要广泛开展宗教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正确区分宗教与迷信、邪教的界限,明确“宗教信仰自由”权利范围,提高民众知法守法意识。要将宗教工作纳入党政干部日常培训计划,要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用先进文化引导群众追求健康的精神生活。对宗教事务管理干部,要加强以当前宗教形势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为内容的学习培训,提高其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克服不敢管、不想管、不会管的现象。 (二)落实责任,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一要充分发挥市、乡镇(街道)、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作用,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把宗教相关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阶段。认真执行余党办〔2015〕29号《关于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的意见》,落实目标和责任考核,加强对民间信仰点的长效管理。二要规范宗教机构内部管理,完善寺观教堂公开透明制度,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三要以法治化思路抓宗教工作,宗教场所的建设和审批、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宗教场所的财务和安全监管等,都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不搞法外处置。 (三)齐抓共管,形成宗教事务管理合力。充分发挥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小组作用,不断完善我市宗教事务管理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在“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制渗透、打击犯罪”各环节,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建立条块结合、相互配合、多层次、全方位的管理模式,形成工作合力。 (四)加强引导,发挥宗教正能量作用。宗教工作是争取人心的工作,要团结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凝聚他们的智慧和力量,发挥他们在缓解心理压力、提升道德修养、增进社会和谐、弘扬传统文化、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等方面的作用。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参与和兴办扶贫、养老、助学等社会公益慈善事业,一要积极鼓励、依法管理,适当放宽宗教界服务社会的准入制度,弘扬真善美。二要趋利避害,把握好度,防止开展非法宗教活动,警惕和防范境外势力借此进行的非法宗教渗透。同时,要重视培养爱国宗教人才,培养、选拔和使用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教职人员,通过各级党政领导同宗教人士交朋友等多种途径,引领宗教走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正确道路。 二、关于防洪工作情况 会议认为,市政府努力落实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作出的关于“加强防洪能力建设推进‘五水共治’”的决议和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治水强基”工作的审议意见,把提升全市防洪排涝能力作为改善民生福祉的重要工作,投入了大量的财力、人力、物力,出台了《余姚市防洪排涝规划》和《余姚市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启动实施了一批防洪和水利提升改造工程,使全市部分地区的防洪排涝能力有了较大提高。会议指出,随着城区上游和下游农村平原地区姚江干流及支流内河堤防加固加高和排涝模数的大幅提高,以及东排不畅的进一步加剧,引洪入城的风险明显增加,防洪工作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会议要求市政府进一步科学谋划和决策,正确处理好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应急与长远、重点与非重点之间的关系。加强对重点工程可行性的研究论证,注重实效,抓好重点工程实施。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发动全体市民参与防洪排涝工作。同时,要继续积极地与上级政府沟通并取得支持,切实加强东排能力,减少上游来水流量,减轻我市防洪排涝压力。 (一)加强防洪排涝顶层设计。要以城市防洪为核心,以控制姚江水位为目标,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合理设置堤防高度标准,梯度配置城乡防洪排涝能力。进一步论证和完善《余姚市防洪排涝规划》,对具有可行性、科学性和切合余姚实际的方案要尽快上报和实施,加强防洪排涝各项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及预期效果评价,选准选好防洪排涝项目。同时,注重防洪排涝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保持山水城市特色。 (二)继续强化北排工程。要千方百计发挥现有北排设施的功能,对新规划的工程项目要进一步论证,要注重余姚市实际。一要对现有的北排第一、二通道尽可能地进行拓宽、疏浚,进一步挖掘临海大浦、陶家路江的行洪排涝潜力;二要对青山港、谢家路江、临周江、四塘横江、七塘横江等北排主要骨干行洪河道进行疏浚,对阻水地段进行清理、疏通,形成顺畅、互联互通的河道体系;三要在陶家路闸、临海浦闸及新建的北排设施附近配套建设一定容量的调蓄水库,提升新围涂区的防洪排涝和蓄水能力;四要想办法将城区西北部的中江、西江的洪水通过强排泵站引到长冷江再北排,减轻城区防洪压力。 (三)着力增强东排能力。一要尽快要求宁波市政府评估《甬江流域防洪治涝规划》的实施对余姚防洪排涝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在蜀山大闸附近建强排泵站等相应的工程性措施。二要继续向宁波市政府要求在主汛期时预泄恢复2006年前的2.6至2 (四)尽量节制上游客水流量。要积极向上级政府争取:一方面将上虞通明闸的汛期管理权上收至省防指,在汛期来临时由省防指进行统一调度,并明确当我市城区超过一定水位时,通明闸的泄洪流量按杭甬运河改造前的水平限洪。另一方面要尽快启动五江桥节制闸调控工程,将上虞通明闸下泄的洪水通过贺墅江等河道进行分流北排,减轻姚江干流及城区的防洪压力。 (五)充分挖掘调蓄潜力。深入研究各大中小型水库和河网水系提高调蓄能力的可行性,最大限度地提高蓄洪空间和能力。严禁占用、破坏河网水系进行开发建设,通过下沉式绿化、雨水收集利用、增加透水面积等方式分洪、引洪,提高城市整体蓄洪能力。对城区防洪堤下的雨水管网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摸,查漏补缺,并定期对地下雨水管网进行清理疏浚,切实增强城区排涝能力。市“三防”指挥部要加大协调力度,尤其是对部分乡镇、街道的防洪排涝工作,加强协调,统筹调度。 (六)完善防洪减灾体系建设。一要依法治水,加强对《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水患意识。二要进一步深化细化市级、部门和乡镇街道的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职责,抓好落实。三要积极开展基层防灾减灾技能培训,提高基层干部和群众应对洪涝灾害的能力。同时,强化应急保障和处置能力建设,经常性、有针对性地开展模拟应急演练。
余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整理 201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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