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主任会议纪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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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主任会议。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4年投融资工作情况和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的汇报,现将建议意见综合如下: 一、关于政府性投融资工作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借助于融资平台,实施了大量的基础设施项目,对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民生福祉改善、城市功能完善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但随着国发[2014]43号文件的出台,国家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控的逐步加强,融资环境日趋严峻,以及我市政府性投融资工作中存在的监管机制不完善、经营机制不健全等弊端日益突显,使得当前我市政府性债务规模不断扩大,偿债来源不断减少,政府债务风险不断攀高。政府性债务已经成为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一个巨大隐患。建议市政府切实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增强债务管理工作意识,千方百计控制债务增长规模。一是对当前债务要有一个客观准确的认识。当前债务已经成为我市一个综合性的问题,债务问题的解决不仅需要市政府及各部门增强债务工作的危机感和责任感,更需要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转变施政理念,因时制宜,对余姚的发展作出一个符合余姚实际的定位,完善城市发展规划,由重建设转到重管理上来,由外延扩张转为到内涵完善提升上来。二是合理界定政府负债规模。综合考虑我市经济发展实际、可用财力、偿债资产实际可变现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近年内我市实际能够承受的负债额度以及偿还债务计划。三是要针对当前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新变化,加快制订政府性债务管理新办法,融资平台企业债务管理新办法。四是要建立严格考核机制和责任机制,着重对投融资主管部门及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实行责任考核,对其实行离任债务审计,同时要把投融资工作纳入到乡镇(街道)、部门年度考核之中。 (二)完善债务风险防范机制,千方百计防止债务系统风险。一是完善监督机制。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债务计划的统计分析和动态管理,加强与负债项目单位和部门的日常沟通与联系,计划的下达、举借要注意与建设时序的衔接。进一步确立和理顺分级负责的政府性债务管理体系,明晰债务举借主体、管理主体、使用主体、偿债主体的责、权、利,做到各司其职。二是要全面掌握我市每笔债务,对当年到期债务的具体时间和偿债来源进行分析,按月动态研究偿债能力,建立偿债预警机制,做好应急预案,防止资金链脱节。三是要建立债务风险准备金,加快盘活已经沉淀的偿债准备金。即使在当前财政困难的局面下,政府还是需要列支一块资金,用于防范债务风险,防止资金链断链,防范债务系统风险。四是要加快制订政府债券分配方案,明确各方分配指标。 (三)增强平台融资能力,千方百计盘活存量资产。一是认同财政部门提出的通过建立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市国有资产担保有限公司以及开展应收账款债权流转融资业务,来解决融资平台融资难问题的思路和方案,并加快实施;二是要打破当前融资平台各自为政的格局,逐步建立起“分散融资、统一管款、统一委托、统一还贷”的投融资运作管理机制,提高资金利用率,降低融资成本。同时,也要赋予投融资公司独立市场主体地位,拓展其自主开发经营的空间,形成良好的投入产出机制;三是要对现有融资平台进行一次梳理,将散落在各平台的政府性资产、资源、资金和资本进行整合和优化,整体纳入到平台中,进一步增强政府投融资能力,形成“借、用、还”良性循环机制;四是建立周转融通机制,在保证周转融通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政府项目。 (四)堵梳结合,千方百计压缩存量债务。一是要把控制一般预算支出作为当前政府债务消化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对现行的民生资金、扶持奖励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对不符合我市实际财力的民生项目、扶持奖励政策该撤销的要撤销,该暂缓的要暂缓,对一旦投入将成为刚性支出的项目实施要慎之又慎。二是要根据我市实际可负债额度,着重对现有的政府性项目根据形势进行重新梳理,除了应急项目继续实施外,其他新开工的建设项目要适当停建或缓建,续建工程也要重新审核,能缓建的尽量缓建,不能缓建的也要调整规模,控制标准,努力压缩投资额。三是紧紧把握当前国家政策走向,加强与上级政府协调沟通,争取更多的政府债券指标,缓解债务偿还压力,降低财务成本。四是要重点关注当前房地产新政实施后,房地产行业发展新动态、新趋势,加快土地入市工作。 二、关于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 会议认为,房地产业关联度强,在我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会议指出,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已由高速发展期步入调整期,商品房库存量高企,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房、农房“两改”房也有较多存量,新建住宅小区空置率较高,新建商业设施人气不够旺,房市低迷带来的不稳定因素不断升级。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业的调控,千方百计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合理安排房地产用地供应规模。按照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关于优化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依据房地产现状调查、需求预测以及在建、在售房地产规模等,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人口等约束条件,制定房地产市场发展规划,对商业用房和住房的建设总量、供应结构、空间布局和开发进度等作出统筹安排,并结合商品房累积可售面积总量、未开工房地产用地总量及其它存量房产等指标,合理确定房地产开发用地年度供应规模。同时,严格控制“退二进三”项目审批,把“退二进三”土地纳入总的供地盘子。 (二)优化房地产用地供应结构。对在建的商品住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适当调整套型结构,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住房户型做出适当调整,满足合理的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鼓励和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用于国家支持的互联网+等新兴产业发展。 (三)加快推进成片危旧房改造。充分利用国家“棚改”金融政策,推进成片危旧老住宅小区和城中村改造,研究制定以危旧房等价置换存量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为核心的鼓励政策,以“棚改”促进存量房消化。 (四)推进保障性住房和拆迁安置房的市场化改革。停止建设新的保障性住房,并将存量保障房统一纳入去库存范围,新产生的保障对象,采用货币化租金补贴。停止新的农房“两改”用地供应,探索农村住房保障货币化租金补贴模式,探索建立用农村住房或宅基地指标折价置换城镇住房的办法。摸清全市拆迁安置房存量底数,将其统一纳入去库存范围,明确除线上工程和已启动的拆迁区块外,不再启动新的拆迁项目,拆迁改造统一纳入“棚改”范畴。 (五)加大对房地产企业帮扶力度。协调银行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业的信贷支持,对资产质量较好但一时出现还贷困难的,不抽贷、不限贷,允许适当展期。依法推进“烂尾”项目处置,帮助指导所涉企业在兼并重组和盘活存量中用足、用活国家相关税收减免政策,减少重组成本。研究制定鼓励改善性住房消费的专项政策,对改善型购房进行适当的激励。
余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整理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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