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9-05-12  16:57访问次数:字体:[ ]

2018年3月28日,余姚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根据会议审议情况,并经主任会议讨论后,形成以下审议意见。

一、关于2017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市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切实加大执法力度,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注重统筹联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要以高水平建设现代化创新型生态城市为引领,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与产业转型升级、生态品质之城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工作的有机结合,着重推进小微企业入园、“低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和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扎实推动截污纳管、“厕所革命”和垃圾分类处理,尤其是实施垃圾分类要坚持环环相扣,务求实效。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要注重上下联动,完善环保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体系,有效提升城乡环境质量。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加大污染防治力度。要从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入手,扎实推进“五气共治”,特别是餐饮油烟和扬尘治理。要注重治水提质,深化“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和“河长制”落实。针对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反映强烈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质量和维运等突出问题,有关职能部门要对在建和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和评价,提升工程质量和绩效,确保“建了能用、用了有效”。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用水安全。要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三是强化监管执法,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要紧扣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明确时间节点,强化跟踪督查,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要充分运用在线监测、刷卡排污、移动执法等科技手段,加强重点企业、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督管理。要明晰各部门生态环保职责,加强基层一线环保监管力量,强化区域内、部门间的联防联控,尤其是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

四是加大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要以全面落实环境报告制度为契机,大力加强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尤其是对企业要加大新环保法的宣传,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环保新常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树立环保红线意识;对公众要加大治水护绿、垃圾分类知识的普及,通过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垃圾分类引导示范等活动,进一步营造全民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

以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请市政府在下一年度的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中一并进行报告。

二、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会议认为,过去一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断提升,法制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法制队伍建设和基础保障不断加强,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有了较大提高。对此,会议给予充分肯定。针对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建议市政府切实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要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要继续强化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各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法制机构建设。要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执法证持有率和行政执法能力水平。要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有关要求,并将落实情况予以通报。同时,针对行政败诉等案件,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到位。

三是进一步提升改革效能。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做好“放管服”三篇文章,同时要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着力打造“互联网+政务服务”,尽快实现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证件数据、相关证明信息等跨部门、跨行业互认共享,真正“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合理界定部门职能,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着力解决多头管理、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等问题。

 

 

余姚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