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9-05-12  16:57访问次数:字体:[ ]

2017年12月26日,余姚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七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8年2000万元及以上政府投资项目、重点工程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和关于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安排情况的报告。根据会议审议情况,形成如下审议意见:

 一、关于2018年2000万元及以上政府投资项目、重点工程计划安排情况

 会议认为,2018年2000万元及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工程计划安排统筹考虑了我市重点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和目前的财力状况,较好地体现了“量力而行、实际实效、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23项新建项目的安排(2018年2000万元及以上政府投资新建项目安排27项,其中4项民生实事项目提交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表决),表决结果见附件。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目标,建议市政府:一是强化项目开工建设准备工作,认真梳理项目开工建设存在的困难及问题,确保规划、土地、资金等前期工作到位,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建设。二是强化项目进程管理,进一步细化项目建设内容,量化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照计划的开竣工时限和投资额有序推进。三是中意宁波生态园和姚西北相关乡镇在项目的发展与布局上,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坚持区域一体,统筹规划,做好共建共享工作,确保资源利用最大化。

 二、关于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会议认为,市政府编制的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切合我市当前工作重点和市本级财力可能,会议原则同意提交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建议市政府:一是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中意宁波生态园预算编制中的“其他支出”项目要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一经批准,市政府及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市财政审计部门要严格管理和监督。二是进一步强化支出管理,重点关注基本养老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等支出增长较快的领域,加强检查,确保规范。三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和相关政策资金的绩效评价。

 

                         余姚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