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9-05-12  16:57访问次数:字体:[ ]

  20165月3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根据会议审议情况,并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形成如下审议意见。

  一、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情况

  会议认为,饮用水水源保护事关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不断加强污染防治力度,已取得了较大成效。会议指出,当前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水源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仍较突出,原水总氮、总磷含量还偏高,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法律依据、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还不足,主要污染因子还不明,治污基础设施重建轻管现象严重,一些污染和生态隐患还不同程度存在,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工作机制还有待完善。为此,会议要求市政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法治水平。一是要依法划定和监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的规定,积极向上争取继续调整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尽快依法将机器人峰会会议中心、开元山庄等所在区域由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为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依法对一级保护区逐步实行封闭隔离管理,对二级保护区实行最严格的集污纳管精细化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盲区。二是要依法取用原水。尽快协调解决泗门水厂的原水水源问题,确保其在依法确定的饮用水源地取用原水。三是要广泛发动,人人参与,形成保护饮用水水源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合力。把普法宣传、志愿服务、有奖举报与严厉惩处有机结合起来,在全社会树立保护饮用水水源人人有责、危害饮用水水源必须付出沉重代价的理念,重点对水源地上游农家乐、各类企业及加工作坊排污进行全面清查,对直排污水和排污不达标的,一律进行关停处理。

  (二)进一步提高饮用水水源上游环保基础设施运行绩效。一是要加强基层治污机构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乡镇级的排污监管和运维力量,设置乡镇排水管理站,对水源地上游集污治污系统运维费用进行专项补贴。二是要确保已建成集污治污设施完好运行。对水源地上游已建成的集污治污设施进行一次全面体检,从污水源头至各级泵站,进行全线精细化管理,发现化粪池和集污管网破损,及时组织维修,防止污水漏损和溪水(地下水)渗入。对采用雨污合流方式收集的管网,要科学设置导流装置,确保污水和初期雨水进入集污系统,大雨时将雨水导入溪道。三是要将饮用水水源上游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放到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优先位置。根据山区农村地势高差大、地形复杂、空间狭小的情况,因地制宜采取雨污合流的方式收集污水。四是要加快库区生态湿地建设。采取切实措施,充分发挥已建成的陆埠水库上游黄土岭人工湿地的作用,加快推进袁马二期人工湿地建设。

  (三)进一步提高饮用水水源上游治污的科学性和针对性。要综合运用宁波大学生态研究所课题组对我市危害饮用水水源的各类污染因子进行溯源排查和分析评估的成果,有针对性地治理库区上游花木、果林、蔬菜种植和畜禽养殖等带来的农业面源污染,大力推广各种新型适用农业技术,全面推广施用低残留、低毒农药,减少氨、氮、磷等入库量。积极探索发展绿色循环种、养殖业,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

  (四)进一步做好统筹保障供水和挖掘防洪库容潜力的文章。一是要加快四明湖水库增加应急防洪库容的可行性研究。加快推进设置应急蓄洪区,妥善处理库区12米至13米间争议土地遗留问题,明确政策处理标准,并将应急蓄洪区建设为成片的生态湿地,探索提高改善四明湖原水水质的新途径。二是要科学设置各大水库的汛限水位,根据预报雨量提前做好预泄预排,确保低水位时的原水水质。

  (五)进一步健全提高饮用水品质的工作机制。一要抓住梁弄镇修编总体规划的契机,由市政府牵头,对四明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梁弄镇的可持续发展问题进行一次深入的专题调研,明确梁弄镇的发展定位和边界,确定保护政策和措施,改变目前政出多门的现状。然后把这一做法推广到梁辉、陆埠、双溪口水库,实行一库一策进行保护和利用。二是要积极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各自来水厂出厂饮用水品质,同时加强供水管网更新改造,防止饮用水二次污染。三是要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将四明山生态保护资金优先用于发展生态经济和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库区上游各项污染防护工程和措施的实施,保障库区上游农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和基本生活。加强与鄞州区的联系和协调,妥善解决双溪口上游鄞州区域的污染问题,探索建立跨区域的生态补偿机制。

  二、关于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工作情况

  会议认为,我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工作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尤其是去年以来,认真贯彻夏宝龙书记提出的“加大东泄、扩大北排、增加强排、城区包围“的治理思路,全力推进城区包围工程、北排工程、姚江西分工程和四明湖下游河道整治工程等四大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全市的防洪排涝能力得到了一定的提升。会议指出,我市防洪排涝形势依然很严峻,存在着工程协调难度大、要素制约破解难、城市排水防涝隐患较多、非工程性措施相对不足等问题,市政府应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广泛发动,加强宣传。要加大防灾救灾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防灾救灾的意识和能力。要把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及防灾救灾知识通过报纸、电台、网络等媒介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并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工程告示牌,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争取群众更大的支持,形成全民参与防洪排涝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重点,加快推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上下流域兄弟县市的沟通协调,争取多方支持。要充分发挥市流域指挥部统筹协调的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困难问题,研究对策措施。要加强与各乡镇(街道)及各部门的联系,在征地、拆迁、政策处理、工程技术上给与一定的帮助指导。一是抓好在建工程。对于要求在今年主汛期前完成堤防封闭的工程,要抓紧施工进度,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工,确保在主汛期发挥作用。对于要求在今年主汛期后完成的工程,要在土地、资金等要素方面给予充分保障,严格按照时间进度表,有序推进。二是加快推进未启动工程。要立足余姚实际,切忌盲目建设,做到以最少的投入换取最大的效益。对于西分工程,要继续加强与上级部门之间的对接,尽早确定对余姚有利的方案。对于陶家路江二期、三期工程,要尽早与泗门镇进行沟通,确定相关拆迁补偿政策,在工程规模与路线确定后,尽快形成共识,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同时,在北排工程中,要根据北排一通道、二通道的实际效果再来决定是否需要继续推进三通道。三是着力破解资金瓶颈。突出财政资金的绩效性,在目前政府财力运作困难、调控余地减弱的情况下,要从我市实际出发,贯彻“标本兼治”的方针,分轻重缓急,有计划、有步骤地高效推进防洪排涝工程建设。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调整结构、减少融资和运行成本,确保工程正常运作。

  (三)多措并举,科学治水。一是完善防汛应急保障体系。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继续优化防汛排涝、工程抢险等应急预案,提升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加强防汛、水文、气象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江河、城市、重点区域的监测预报能力。完善基层防汛体系规范化建设,健全长效机制,提高防汛物资储备、抢险救援队伍以及经费、设备等保障能力。二是抓紧解决城区堤防下的雨水管网等隐患。抓紧对城区堤防下的雨水管网进行再次排查,尤其是个人、部门、企业私自开挖的无拍门洪水容易渗漏、倒灌的雨水管,要重点排摸检查,落实责任单位和有关措施,做到不留死角。三是加强科学调度。建立健全防洪安全监测预报预警体系,科学调度,及时做到水库预泄、姚江预排,同时争取省政府支持,尽量控制上虞来水,减轻姚江防洪压力。在技术层面允许的基础上,对农村排水泵站实行统一管理,既能做到预泄预排,又能控制其向姚江过度排水。四是超前规划。今后,在规划新建区块或者重大项目时,要科学合理决定地面高程。

  余姚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