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9-05-12  16:57访问次数:字体:[ ]

 

 

327,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司法机关关于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工业企业灾后恢复生产及转型升级情况的报告。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关于司法机关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工作情况

会议认为,自新刑诉法实施以来,我市各司法机关高度重视,及时动员部署,加强学习培训,制定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做了大量工作,为推动法治余姚建设作出了积极努力。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会议要求各司法机关切实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要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各司法机关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把思想统一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要求上来,正确把握保障人权与打击犯罪、程序与实体、职权与责任的关系,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学习培训,熟练掌握条文内容、重点环节和关键程序,不断提升司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将新刑诉法的宣传纳入“六五”普法规划,为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要切实完善制度措施。

1.严格落实证据制度。一是各司法机关要加强研究,形成共识,切实强化非法证据排除的主动性和可操作性,尤其是审判机关要坚持证据裁判原则,更加注重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审查,该补正的瑕疵证据要依法补正,该排除的非法证据要依法排除。二是各司法机关要加强探索落实证人出庭作证、证人保护和补偿等工作机制,逐步提高证人出庭作证率。三是要进一步规范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特别是重大刑事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做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确保严格执法、文明办案。

2.严格落实辩护制度。各司法机关要进一步完善律师会见制度,不得不合理地限制律师正常会见,充分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和律师执业权利,更好地发挥律师在促进司法公正和防止冤假错案中的积极作用。司法行政机关也要加强对律师队伍的教育和管理,规范执业行为,严肃查处律师违法违纪行为,督促律师恪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要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针对法律援助补贴标准偏低的问题,司法行政机关要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的衔接调整工作。

3.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新刑诉法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形成监管、教育、帮扶“三位一体”工作格局。要密切与公安、检察、法院的联系协作,形成矫正合力。针对在逃社区矫正人员抓捕难问题,要与公安机关建立抓捕协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力量和专业化建设,积极创新、拓展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方式和途径,努力提高矫正质量。

4.加强特别程序制度建设。针对合适成年人到场难和指定难的情况,各司法机关要强化与有关单位的配合协作,不断完善“代理家长”制度,确保没有法定代理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每个诉讼环节均有合适成年人在场见证。针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问题,各司法机关要加强与卫生、民政等部门的协调,加快研究协作机制。

三要切实加强执法保障。各司法机关之间既要相互配合、相互协作,更要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确保新刑诉法的准确实施。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切实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加强对逮捕必要性和社会危害性的研究,坚持办案数量、质量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进一步探索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机制,提高出庭意识,强化作证能力。要健全庭前会议制度,对重大个案要主动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要重视各司法机关在贯彻执行新刑诉法中遇到的困难,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提高执法保障水平,不断改善办案条件,为新刑诉法的顺利实施夯实物质基础。

以上意见,请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将结合2014年司法监督方面的专项审议,跟踪监督本次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二、关于我市工业企业灾后恢复生产及转型升级情况

会议认为,去年水灾过后,市政府高度重视灾后重建工作,行动迅速,措施有力,积极对受灾企业进行指导帮扶,强化财税金融扶持,帮助企业恢复生产,恢复经济秩序,灾后重建成效明显。同时,结合这次灾后重建,市政府积极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加强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也取得了一定成效。针对下步工作,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要大力开展治水强基提标行动,切实提高工业经济发展保障能力。在加快实施“治水强基”三年行动计划的同时,当前要着重理清各项水毁工程修复的轻重缓急,加强全市统筹,突出重点,防止建设项目一窝蜂上马,确保今年汛期到来之前,重要防洪设施基本得到修复。

二要强化政府服务意识,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产业转型升级,企业是主体,让企业在转型升级中担当主角。政府应在宏观层面做好引导、服务和扶持等工作。通过产业规划、产业政策,明确产业发展的导向;通过改善服务,减轻企业负担;通过生产要素有效保障,给予企业有效的创业激励。

三要强化产业集聚拉动。要进一步明确滨海新城作为我市工业经济发展及转型升级示范的主平台、主战场地位,按照差异化发展要求,要加快乡镇(街道)工业功能区块产业的整合和优化,加快低产地块的二次开发。要统筹全市招商资源,完善招商引资项目联合预审制度,切实改变部分乡镇街道在招商引资工程中,“眉毛胡子一把抓”、项目难以落地等现象。

四要强化科技创新驱动。一方面,要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继续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大力培养、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支持企业设立研发中心,加强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的开发应用,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另一方面,要积极搭建科技合作平台,探索和推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为广大企业的转型升级提供与科技的对接平台。同时对企业“掌门人”的交接班问题,市政府也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加强研究,拿出有效举措,确保我市“老字号”企业的平稳过渡。

五要强化要素保障推动。当前要着重加大对各部门现有工业类、科技类财政性资金的整合力度,建立统一的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今后要加强对部门制订出台的各类细化配套政策的把关,确保各类政策的互补、协调。要研究企业在转型升级中有关土地、税收等政策制约因素,减轻企业负担。要加大对恶意逃债企业的打击力度,防范因个别企业资金链断裂引起的“多米诺式”企业倒闭现象的发生。

关于我市工业企业灾后恢复生产及转型升级情况的审议意见,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处理,并向下一次常委会会议提交书面报告。

 

                              余姚市人大常委会

                               2014年4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