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大信息和宣传工作考核、奖励的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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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工作,提高我市人大信息和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就人大信息和宣传工作的考核、奖励问题提出以下办法: 一、 信息工作 1、信息录用达标考核及奖励。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全年信息基础分10分,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全年信息基础分为12分,市人民法院、检察院,全年信息基础分为8分,市人大各委、办全年信息基础分(含简报)为12分,完成者视为达标。录用信息稿酬每篇20元。达标后,每超出1分奖励20元。 2、信息录用得分依据。各乡镇(街道)、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报送的信息被余姚市《人大信息》录用为简讯的得1分,录用为有标题信息的得2分;被《余姚人大网》录用的得1分;被《宁波人大信息》录用的得3分;被《浙江人大信息》录用为简讯的得3分,录用为有标题信息的得5分;被全国人大办公厅录用的得10分。余姚市《人大工作简报》每刊登1篇得2分。多处录用的同一信息按高计分。上报宁波级以上信息可采用直报或转报的方式。《浙江人大信息》投稿信箱:zjrd@zjrd.gov.cn;《宁波人大信息》通过内网报送。 3、信息通报及先进考评、奖励。信息工作实施定期通报制度,每半年通报一次录用情况。年终在完成基础分的基础上按所得分数高低和信息录用质量评选人大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优秀信息员和积极信息员并予以通报表彰,优秀信息员和积极信息员分别奖励500元和300元;市人大办兼职信息员的考核、奖励办法另定。 二、宣传工作 各乡镇(街道)、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宣传人大工作的文章或图片被《余姚日报》、《宁波日报》、《浙江日报》、《人民日报》刊登的每篇分别奖励30元、50元、100元和300元。被《宁波人大》、《浙江人大》、《中国人大》杂志刊登的文章(1000字以上),每篇奖励100元、200元、400元。 对投稿积极、采用率高、宣传效果好的,年终可评为人大宣传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500元。人大工作人员获得宁波市以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奖”的,再给予同等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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