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9年11月27日余姚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任命陈朝旺为余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张倩倩为余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袁冠飞的余姚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剑波的余姚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陈志和的余姚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陆金城的余姚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娄江锋的余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余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1月28日